三、档案的管理
1.档案的整理:
(1) 平时积累的材料要及时加以整理。按照档案工作规范,对学籍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材料进行分类、取舍,将有密切联系的材料组合成卷。
(2) 立卷材料要做到真实、准确,书写工整清楚。禁止用铅笔、圆珠笔及复写纸誊写。要按照一定程序装订成册,并及时移交校综合档案室,以便长久保存利用。
(3) 考试试卷只保存5年,过期不予核查。
2.档案的保管利用:为使档案既得到充分利用,又保证其安全,在档案的管理方面应做到以下几点:
(1) 非档案管理人员,不经领导批准,不准开起档案橱,随意翻查档案。
(2) 档案要妥善保存,不得随意乱放。查阅完毕应及时放回原处,严防损坏、散失。
(3) 未经批准,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档案携出档案室,不得拆卷、涂改、换页等。若需复印档案材料,必须出示单位证明,经批准后方可复印。
(4) 档案一般不予外借。因特殊情况需借阅档案,借阅人要及时登记签名,归还时要当面检查,检查人要登记签名,以示负责。
(5) 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档案室,必须锁好门,注意防火、防潮、防霉变,保证档案安全。
3.立卷时间:每届毕业生毕业后4月内将其档案进行整理装订,并移交校档案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