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材管理办法
仲继字〔2015〕11号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材管理,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,根据学校现行教材管理制度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教材是指专门为本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需要,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而购入或编写的书籍、光碟等知识载体。按用途分为主教材、辅助教材和配套教材。
主教材是指基本满足课程教学要求的教材,一般每门课只指定一本教材;辅助教材是指对主教材的补充教材,辅助教材的使用范围应从严掌握;配套教材是指与主教材配合使用的案例集和习题集等参考资料,根据需要适量选用。
第二章 教材的选用
第三条 建立成人高等教育教材目录库,所选教材要适合成人教育教学特点。选用西方原版教材的,必须经学校教材审查领导小组审核通过,方可使用。
第四条 凡选用教材,须与主讲教师沟通,征求其意见,达成共识后确定教材版本。由于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变化而引起的教学内容改变,应选用改版后的新教材。
第五条 任课老师及其他人员不得向学员推销教材。
第三章 教材的征订
第六条 供书商由学校公开招标确定。
第七条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校本部教材的征订工作;各教学点负责本单位的教材征订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