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毕业论文的答辩和成绩评定
(一)答辩程序
1、毕业论文均应进行答辩,答辩小组成员由学校派出,答辩方式视选题内容、特点和学生人数由答辩小组决定。
2、答辩小组在学生答辩之前应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进行审阅、了解。答辩时先由学生介绍论文的主要内容,答辩小组成员根据论文涉及的内容及要求进行提问,学生逐一回答问题。答辩过程应有书面记录。
3、答辩结束后,答辩小组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,给出答辩成绩,由答辩小组组长填写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。
(二)成绩评定
1、毕业论文的成绩应以学生研究水平、创新精神、学术研究态度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。
2、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分两个环节
第一环节:主要考核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期间的学习态度,对资料、信息的获取及分析能力;拟定调查、试验、设计、研究方案和组织实施等方面的能力。该部分成绩占毕业论文总成绩的50%,由指导教师评定。
第二环节:主要考核学生毕业论文的科学性和撰写的规范性,答辩时口头表达能力和回答问题的准确性。该部分成绩占毕业论文总成绩的50%,由答辩小组评定。
3、毕业论文的总成绩,应根据指导成绩及答辩成绩综合评定,并以优秀(90~100分)、良好(80~89分)、中等(70~79分)、及格 (60~69分)和不及格(60分以下)五级计分。
五、毕业论文文档管理
(一)毕业论文答辩全部结束后,各教学点应填写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,成绩汇总表一式两份,一份报校本部,一份教学点存档。
(二)教学点向校本部提交学生答辩后已修改并且规范装订的论文两份、计划任务书、成绩汇总表等相关材料一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