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制度 

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师选聘管理规定
发布日期:2026-07-23 点击次数:

二、成人教育教师职责   

主讲教师职责:

    1.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,研究制定本课程的教学实施计划,选、编教材和学习指导材料;

    2.认真备课,按要求写出函授生自学周历或夜大学教学进程表及学习要点;

    3.根据教学安排,按时到指定地点上课或辅导,认真完成教学任务,保证教学质量;

    4.认真指导学员的自学和实践,及时解答学员的疑难问题;

    5.检查和批阅学员的作业,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,征求学员的意见,不断改进教学;

    6.按照《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核工作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认真拟好本课程的考试试卷(校内统考课程或抽查课程及有试题库者除外)并及时交考务办公室,按要求批阅试卷,及时报送成绩;

    7.在专业教学中,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,做到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;

    8.注意调查研究,勇于教学改革,探索成人教育规律,不断总结经验,提高教学水平;

    9.认真执行有关成人教育教学的规范、规定;

    辅导教师职责:承担答疑辅导、批改作业等教学任务。

    三、选聘成人教育教师办法

    1.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学期教学工作计划,制订教学任务书发给各有关院、系,各有关院、系根据任务书的要求择优选聘符合条件的主讲教师。

    2.教学点选聘的兼职主讲教师,由教学点参照我校主讲教师选聘条件推荐,填写《教学点兼职教师推荐表》,并附上兼职教师的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,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同意后予以聘任。兼职主讲教师的职责与本规定所列的主讲教师职责相同。

    兼职主讲教师聘期一般为3年,对在聘期内工作不负责任,教学效果差,在教学中造成不良影响者,可提前解聘。兼职主讲教师辞聘,需提前1个学期提出。

3.教学点的辅导教师,可由教学点参照我校教师选聘条件推荐并填写《教学点兼职教师推荐表》,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同意后予以聘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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