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自学与作业管理规定
仲继字〔2015〕15号
一、自学是成高教育的基本形式,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除安排一定时间集中面授外,主要依靠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,提高自学能力,坚持平时自学。
二、自学时间每周不得低于20学时。学生应根据本职工作特点,按照任课教师和自学指导书规定的进度和要求,制定个人学习计划,合理安排自学时间。
三、学生在自学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,应及时向教师请求辅导解答,可特约教师面授辅导,或以电话、网络等形式进行辅导。
四、作业是引导和督促学生完成自学计划的重要环节,也是巩固和运用所学知识的重要手段。学生必须在认真自学的基础上,按照任课教师和自学指导书的要求,独立完成作业,不得草率应付、突击完成,更不能相互抄袭。
五、每学期每门课程必须按任课教师的要求完成作业。因故不能按时缴交的,经任课教师批准可缓交,未经批准迟交的作业,教师不批阅,也不评分。
六、凡无故缺交作业达到本门课程作业总量的25%以上者,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试,只能经继续教育学院同意补交作业后参加补考,成绩按补考记载。
七、继续教育学院可随时抽查学生的作业,以检查学生自学和完成作业的情况。被抽查到的学生必须及时将作业交来,否则按缺交作业处理。
八、教师应认真批阅作业并评分。作业成绩与测验、实验实习成绩一起计入平时成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