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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毕业生评选及表彰办法
2016年09月22日 21:21      浏览:

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、

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毕业生评选及表彰办法

仲继字〔2015〕19号

为鼓励成人高等学生勤奋学习专业知识、严格要求自己、促进全面发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

1.热爱社会主义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社会活动。

2.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坚持原则,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。

3.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修养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。。

4.热爱专业,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成绩优良。优秀学生的学年统考课程及每学期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,单科成绩全部合格;优秀学生干部的学年统考课程及每学期期末考试的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,单科成绩全部合格;优秀毕业生毕业时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,单科成绩全部合格

5.优秀学生干部除上述条件外,还应积极承担学生社会工作,配合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开展各种有益活动,在树立良好班风中成绩显著。

 

二、评选和表彰办法

1.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,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毕业学期进行。

2.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,占学生总数的8%;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不得超过毕业人数的10%。

3.评选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部署,各教学点负责具体实施。

4.对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毕业生获奖者,由继续教育学院发给荣誉证书,其材料归入本人档案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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